
永兴县科协
1.开展学术交流, 活跃学术思想,促进学科发展,推动自主创新。
2.拟定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,并组织实施;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,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,推广先进技术,提高全体公民科学文化素质;指导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。
3.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。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有关规定的制定和政治协商、科学决策、民主监督工作。
4.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,举荐人才。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5.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,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,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。
6.开展科学论证、咨询服务,提出政策建议,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;接受委托、承担科学技术项目评估、成果鉴定,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工作。
7.负责全县性学会、科技类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。负责联系和指导企业科协、院校科协和民营企业科技团体,组织厂会协作、厂校协作活动。
8.建立和发展城乡科普网络;组织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工作,负责科普示范基地、示范户、农技协会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,发挥其在农村产业调整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。
9.协调县级自然科学专门学会之间的关系,加强与社会科学的学科联系,兴办符合县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。
10.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